TISNet 協志科技會員服務條款
歡迎您加入協志科技會員並使用協志科技所提供之各項會員服務。為保障您的權益,請詳細閱讀本服務條 款所有內容,尤其當您在線上勾選「我同意」鍵,並註冊完成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已經詳細閱讀、 了解本服務條款,並同意遵守以下服務條款之約定。

一、遵守會員規範及法律規定:
您了解您註冊成為會員後,即可使用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以下稱本服務)。當會員使 用本服務時,即表示除了同意遵守本服務條款外,還同意接受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協志科技會員規範 (包括客服中心內容、公告及注意事項...等)及相關法令規定之拘束。。

二、服務簡介:
(一)接受本服務之會員必須自行配備上網所需之各項電腦設備,並負擔包括但不限「網際網路連線費用」、 「電話費用」等之電信相關費用。

(二)當您完成註冊程序後,即擁有之協志科技會員資格,並且可以開始使用本服務。您瞭解當您成為協志科 技會員後而得使用之各項會員服務,其所有權仍屬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約定之人所有,會員僅得 依本服務條款之約定使用,不得出租、出借、移轉或讓與給其他第三人使用。

(三)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權增加、變更或取消本服務中相關系統或功能之全部或一部份之權利,且 無需個別通知會員;且有關現有或將來之各項服務均受本服務條款之規範。

(四)使用說明請另於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網站上查閱。

三、真實登錄義務:
基於所提供之各項服務,您同意於註冊時依註冊申請程序所提示之項目,登錄您本人正確、真實及完整之個人 資料;您並瞭解您登錄之身份證字號一經登錄即無法再變更。當您的個人資料有異動時,請立即更新,以維持 您個人資料之正確、真實及完整。如因您登錄不實資料或冒用他人名義以致於侵害他人之權利或違法時,應自 負法律責任;您並同意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不實或個人資料有異動但沒有更新以致於與原登錄之資料不符時, 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權隨時終止您的會員資格及使用各項會員服務之權利。

四、會員規範之增訂及修改:
本服務條款如有增訂或修改,您同意自該修訂條款於本網站公告之時起受其拘束,本網站將不對會員個別通知。 如您於公告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您已經同意該修訂條款。

五、服務之停止與更改:
會員若有下列任一情形時,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權隨時停止或終止任一會員帳戶服務,且無需事先通知會員。

1.會員登錄之資料不實
2.使用中文、英文及數字以外之字元及不雅文字作為本服務之名稱
3.使用他人的名義申請本服務
4.違反本服務條款時

無論任何情形,就停止或更改服務或終止會員帳戶服務所可能產生之困擾、不便或損害,本服務對任何會員或第三人均不負任何責任。

六、服務暫停或中斷: 
(一)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下列情形之一時,得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對於使用者不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1.對於本服務相關系統設備進行遷移、更換或維護時。
2.因不可歸責於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造成服務停止或中斷。
3.因不可抗力所造成服務停止或中斷月租費。

(二)如因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於本網站相關系統設備進行遷移、更換或維護而必須暫停或中斷全部或一部之服務時,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暫停或中斷前將以電子郵件通知或於網站上公告。

(三)因使用者違反法令或本服務條款或因不可歸責於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事由而造成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暫停或中斷時,暫停或中斷期間之費用仍依正常標準計費。

(四)對於本服務之暫停或中斷,可能造成您使用上的不便、資料遺失或其他經濟及時間上之損失,您平時應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以保障您的權益。

七、會員義務與責任: 
(一)除了遵守本服務條款之約定外,您同意遵守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各項服務營業規章及網際網路國際使用慣例與禮節之相關規定,並同意不從事以下行為;若被判定有以下行為時,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將有權不另通知,自行刪除留言內容。

1.意圖破壞、入侵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伺服器及官方網站;或有侵入會員資料庫、散播電腦病毒程式及竊取、更改或他人資訊情事等之行為者。
2.以協志科技或類似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名義使用本服務者。
3.使用本服務被判定有有犯罪行為或有相關嫌疑者。
4.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或有侵害之虞者。
5.有故意妨礙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服務運作之行為者。
6.其他有危害通信或違反法令之情事或之虞者。

(二)上述規定不代表協志科技隨時會對會員做任何形式或實質之審查,會員必須對自己所做之行為負責。如經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察覺或經他人申訴會員有違反上述各款之情事或之虞時,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除有權逕行移除或刪除該內容外,並有權終止或暫停該會員之會員資格及各項會員服務。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如因此產生損害或損失,並得向該會員請求賠償。

(三)會員同意妥善保管個人之帳號及密碼,並不得與他人共用;會員並應不定期更新自己密碼,並於使用完服務後確實將帳號作登出動作,以免帳號被他人惡意盜用。

八、責任限制: 
(一)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各項會員服務,依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既有之規劃提供,對於特定使用者之特殊需求,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擔保本服務將符合您的所有需求。

(二)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擔保各項服務之正確、完整、安全、可靠、合適、時效、穩定、不會斷線及出錯。您同意對於您所傳送之電子郵件、檔案及其他資料做備份。關於因傳送過程而造成電子郵件、檔案及其他相關電磁記錄資料之遺失,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三)對於您於本服務中所下載之電子郵件、檔案及其他資料,您應該自行考量其風險,如因下載而造成您電腦系統的損壞或電腦中資料的遺失,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四)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務可能因自身、其他協力廠商或相關電信業者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之故障或失靈;或人為操作上之疏失而造成中斷、暫時無法使用、遲延、資料傳輸或儲存上之錯誤;或遭第三人侵入系統篡改或偽造變造資料等。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以上情形不保證各項服務之穩定、安全、無誤、及不中斷。會員需明白使用本服務之所有風險及可能致生之任何損害,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九、保管義務: 
會員有義務妥善保管在協志科技之帳號與密碼,並為此組帳號與密碼登入系統後所進行之一切活動負責。為維護會員自身權益,請勿將帳號與密碼洩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知悉,或出借或轉讓他人使用。若會員發現帳號或密碼遭人非法使用或有任何異常破壞使用安全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但若是因為您的保管疏忽,而導致帳號、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時,協志科技將不負責處理。 

十、資料處理:
對於會員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會員同意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或合作對象,得於合理之範圍內蒐集、處理、保存、傳遞及使用該等資料,以提供會員其他資訊或服務;或作成會員統計資料、進行關於網路行為之調查或研究或為任何之合法使用。

十一、隱私權保護:
對於會員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在未獲得會員同意以前,不對外揭露會員之姓名、地址、電子郵件、身份證字號、地址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將不負責處理。 

(a) 司法或警察機關偵查犯罪需要時。
(b) 政府機關依法律程序要求時。
(c) 因會員之行為違反法令或本服務條款之規定時。
(d) 於維護公益或保護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他人權利。

十二、會員內容之保留
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對於會員所傳送、張貼或發表之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音樂、影像、軟體、資訊及各種資料等)做任何形式或實質之審查,亦不擔保其正確、完整、安全或可靠。會員對於使用由其他會員所提供之內容應自行考量其風險。

十三、智慧財產權:
協志科技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均為協志科技或其權利人所有,除事先經協志科技或其權利人之合法授權外,會員不得擅自重製、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或基於任何目的使用,違者應自負相關之法律責任。

十四、服務停止:
協志科技得不待通知,隨時取消、停止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會員不得因此要求補償或賠償。 者應自負相關之法律責任。

十五、服務條款之增訂及修改:
本服務保留將來新增、修改或刪除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之權利,且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十六、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服務條款之解釋及適用,以及會員因使用本服務而與協志科技間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應依中華民國法令解釋適用之(不含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或其他類似法規)。其因此所生之爭議,均同意以台灣板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此外,若本服務條款有任何一部無效,亦不影響其他部份之效力。者應自負相關之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