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SNet協志科技-第二類電信事業營業規章
1.總則
本規章依電信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及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十五條第一 項規定訂定之。
2.適用範圍
本規章所稱第二類電信業務(以下稱本業務),係指利用第一類電信事業之機線設備提供乙太網路連接光纖網路,附加電腦
本規章依電信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及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十五條第一 項規定訂定之。
2.適用範圍
本規章所稱第二類電信業務(以下稱本業務),係指利用第一類電信事業之機線設備提供乙太網路連接光纖網路,附加電腦

屬性型英文域名申請資格
網域名稱的分類
依網際網路網域名稱與位址管理機構 (ICANN) 的分類,網域名稱主要可分為下列三種:
1.通用型網域名稱(generic TLD - gTLD)
.com、.net、.org、.gov、.mil 等都是此種類的網域名稱,另外還包括去年由ICANN公佈的網域名稱,如:.biz、info、.name等。
依網際網路網域名稱與位址管理機構 (ICANN) 的分類,網域名稱主要可分為下列三種:
1.通用型網域名稱(generic TLD - gTLD)
.com、.net、.org、.gov、.mil 等都是此種類的網域名稱,另外還包括去年由ICANN公佈的網域名稱,如:.biz、info、.name等。

TISNet協志科技會員服務條款
歡迎您加入協志科技會員並使用協志科技所提供之各項會員服務。為保障您的權益,請詳細閱讀本服務條 款所有內容,尤其當您在線上勾選「我同意」鍵,並註冊完成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已經詳細閱讀、 了解本服務條款,並同意遵守以下服務條款之約定。
一、遵守會員規範及法律規定:
您了解您註冊成為會員後,即可使用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以下稱本服務)。當會員使
一、遵守會員規範及法律規定:
您了解您註冊成為會員後,即可使用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以下稱本服務)。當會員使

國際域名申請續約管理規則與常見問題
國際域名管理規則(com/net/org/biz/info/asia/cc)-新申請
申請原則:先申請先發給
申請資格:不限 (asia除外)
Asia申請資格:限亞太區(組織)法人或自然人,申請時需輸入相關域名資料,無文件審查,除遭遇檢舉。
申請年限:1 、 2 、 3 、 5 、 9 、 10年
申請原則:先申請先發給
申請資格:不限 (asia除外)
Asia申請資格:限亞太區(組織)法人或自然人,申請時需輸入相關域名資料,無文件審查,除遭遇檢舉。
申請年限:1 、 2 、 3 、 5 、 9 、 10年

申購同意條款
本人(機構或個人;以下簡稱註冊申請人)向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申購、續用、移轉、讓渡網域名稱及其他所提供之服務時,同意遵照約定事項如下:
1.註冊申請人申請註冊網域名稱時,應將下列事項告知受理註冊機構並保證其真實性,如其所提供之資料有錯誤、不實或侵害他人權益時,註冊申請人應自負其責:
1.註冊申請人申請註冊網域名稱時,應將下列事項告知受理註冊機構並保證其真實性,如其所提供之資料有錯誤、不實或侵害他人權益時,註冊申請人應自負其責:

會員個資蒐集告知聲明
為確保註冊申請人之個人資料、隱私及個人權益之保護,於申購本公司服務過程中將有使用之個人資料,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告知以下事項:
一、本公司之蒐集目的在於進行客戶管理、與內部的統計調查與分析。蒐集方式將透過申購域名及其他所提供之服務時,依註冊申請流程填寫資料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一、本公司之蒐集目的在於進行客戶管理、與內部的統計調查與分析。蒐集方式將透過申購域名及其他所提供之服務時,依註冊申請流程填寫資料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